中国雪乡2日游 特价

服务热线:15043050220
联系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大街1468号彩晶大厦恒曜旅游集团
1、交通:往返空调旅游车(33-55座不等,根据具体人数而定,保证每人一正座);
2、用餐:1早1正(十人一桌,八菜一汤,不含酒水)
3、住宿:雪乡景区内炕标4人间(同性别拼房)(独立卫浴,不住不退)
雪乡住宿无一次性洗漱用品,请游客自备
4、门票:雪乡大门票+景区小交通
因景区门票由旅行社提前采购,需提前一天确认,故第一天不去的景点门票不退;
5、导游:全程优秀导游服务。
6、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7、景区内的购物店与消费项目与旅行社无关,游客在景区内为自愿消费,绝不强迫消费
1、随团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如因个人原因要求中途退团,未产生的门票不退且必须向导游做事先书面说明,脱团过程中一切责任和费用由游客自行负责。
2、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需保管好个人所有财产、同时注意人身安全,老年人及儿童需有成年人陪同。
3、旅游者自身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丢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4、旅游过程中,如产生退费情况,以该景点的旅行社协议价作为退费标准,均不以挂牌价为准。
5、因不可抗力、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采取措施造成不能提供服务的,我社协助旅游者安排旅游行程中相关事宜,所产生的费用,根据旅游法规定双方协商解决。
6、景区内购物场所或二次消费,均为景区自行经营模式,与旅行社和导游无关,请自行判断产品质量和价格
7、景区内非必要乘坐区间小交通(环保车、缆车、湖内游船等),客人自愿乘坐与旅行社及导游无关。
8、雪乡经济条件有限,火炕分房原则为男女分开,如夫妻、一家人、团体要求同住需补房间差价。
9、如因政府行为或天气原因高速封闭不能通车,造成行程延误或行程取消以及相关损失客人自行承担。
10、雪乡天气寒冷 一定要注意保暖
11、我社解决投诉,主要参照客人在旅游当地所签意见单或宾客意见表为准。
国内旅游组团合同补充协议(需签署补充协议)
《推荐自费活动补充协议》
甲方(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 等一行 人
为丰富游客的娱乐活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依据《旅游法》规定,本着为游客利益着想,就乙方游客申请行程中安排推荐自费项目及购物活动并委托甲方落实事宜,双方诚意并特订立《购物补充协议》,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协议内容:
乙方游客对甲方导游员依据行程约定,游客如认可,请在框内签字表示自愿确认参加,不参加活动的乙方游客,甲方将安排游客在附近休息场所自活动或小憩。 注:(绝无任何强迫消费,自愿参加)活动项目名称平日价格梦幻家园198元/人大雪谷套票280元/人雪地长龙200元/人二、双方责任义务和不可抗力的解决方式
1. 双方签约的购物活动,将在行程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进行,乙方可自由选择。
2. 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行程变更或人数太少等原因无法安排时,请乙方谅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 乙方应严格遵守导游告知的购物时间,以免延误行程或影响其他客人按时活动。
4.选择参加自费项目活动的游客需提前报名订票,方能享受旅行社优惠门票价格,折扣门票一旦预定出票不能退还改期,请报名前认真考虑以后慎重选择。
5. 甲方承诺免费提供前往约定购物场所的交通和陪同服务(但因乙方超时或其他原因产生的费用或遗漏行程,甲方不承担责任)。
6. 特别提醒乙方谨慎购物、理性消费,是否购物消费由乙方自己选择决定。
7. 乙方在约定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若非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所购商品确有质量问题,乙方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天内与甲方联系退换(食品、药品及已拆装使用后的商品除外)。
三、本人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上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
旅行社已就上述自费或另付费的特色、旅游者自愿增加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前往上述自费景点及娱乐项目,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游览参观事宜,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等事项。
我自愿签署《自费另付费项目告知书》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承诺不因此投诉和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有效期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直至本活动结束协议终止。一旦双方签字确认,表示无异议并执行合同内容,且留下联系方式。本人已认真阅读过此行程内容及行程中注意事项,无异议无疑问,同意作为合同附件;
客人签字: 人数: 出团日期: